
【以案为鉴 廉洁从业】 以“销售废铁质量事件”为鉴,警示全员严守法律与道德底线
2025年4月23日,胜泓威(瓮安基地)设备动力部设备管理员在出厂查验时,发现贵州某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购买我司废铁中,通过“过磅前加满水箱增加皮重、装货时排放水箱存水减重、清理车内杂物降低重量”等蓄意作弊手段,结合非法改装车辆加装储水夹层的技术手段,系统性制造重量误差。经审查核实货运车辆存在重大磅差问题:一车不锈钢废铁实物重量5.17吨,过磅单仅显示2.21吨,重量差达2.96吨,直接经济损失29008元。事件发生后,我司第一时间并通知市场监管局执法科、交通管理局(运辆局和交警)执法人员到场调查,公安机关也已对此案进行侦查。
经公司内部专项调查确认,内控部员工毛某某(工号SW3386)在事件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
1. 索要好处费:与合作方商谈索要10万元好处费,因金额未达成一致(对方仅支付1万元被其拒绝);
2. 接受不当利益:接受合作方提供的娱乐消费(价值6000元);
3. 严重失职:未履行装货过程监督职责,放任合作方实施作弊行为。
上述行为严重违反:
《胜威化工廉洁从业协议》第三条第二款(禁止索要、收受合作方利益);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(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);公司《工作管理制度》第四条第三款(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)。
处理决定:自2025年5月23日起,解除与涉事员工的劳动合同,不予支付经济补偿,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事件暴露问题
1. 招标审核漏洞:销售、内控部门未对供应商车辆合法性及业务合规性开展有效评估
2. 过磅单未标注货物品类,导致不锈钢废铁(9800元/吨)与普通废铁(2580元/吨)价格混淆,放大经济损失。
3. 安保部门监管缺位:车辆进厂时未核查行驶证与营运资质,未发现涉事车辆存在非法改装(加装水泵、储水夹层);出厂查验流于形式,未实质性检查车辆状态。
4. 内控失职:涉事员工未全程监督,默许合作方异常行为;
5. 廉洁风险:员工与合作方存在不正当利益往来。
关键部门监管责任再强调
(一)安保部门“三必须”职责
1. 必须核查车辆资质(行驶证、营运证),拒绝改装/非营运车辆入厂;
2. 必须检查车辆状态(水箱、杂物等),异常立即上报;
3. 必须留存监控证据:过磅、装货区域监控须保存90天以上,对异常事件同步录制视频备查。
(二)内控部门“四严禁”红线
1. 严禁脱离现场监管:装货、过磅环节须双人全程在岗;
2. 严禁疏漏品类标注:过磅单须明确标注货物名称、品类、单价,对不锈钢等高价废料实行“一品一单一审”;
3. 严禁放宽资质审核:供应商招标时须严格审核,对存在商业欺诈前科的企业终身禁入;
4. 严禁隐瞒异常情况:发现磅差、价格异常或合作方可疑行为,须立即上报公司,严禁私下“协调解决”。
集团强化管理举措
(一)完善制度
修订《供应商管理办法》,新增"犯罪前科一票否决"条款;
明确违规行为"先停职后调查"处理原则。
(二)流程优化
过磅环节增设独立复核岗,确保数据真实性;(该流程请与内控部沟通操作性)
构建跨部门"信息共享、风险联防"协作机制。
(三)监督升级
成立"纪检+安保+内控"联合督查组,每月抽查记录及监控;
对失职行为追责到人,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。
警示教育
全体员工须严守纪律底线:
1. 严禁利益输送: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、接受合作方财物或利益;
2. 严惩失职渎职:凡未履行监督职责或掩盖问题者,一律解除劳动合同;
3. 强化问责机制:关键岗位人员"守土有责",失职必究。此次事件警示:职务违规行为(无论是否实际获利)均将导致严厉处罚,包括解除劳动关系、民事追偿损失及刑事法律追责,公司对腐败行为"零容忍",请全体员工引以为戒!